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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衡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湘政办发〔2017〕65号文、湘交农路〔2017〕2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奖补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业主为各县市区相应的项目法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是全市5181个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约4035公里的路面面板工程。一般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宽度不小于3.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cm,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技术标准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规模:衡阳市七县五区(12个县市区)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建设规模约4035公里。

2.4 工程造价:招标单价严格核算,实行零利润控制,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2.5 工期要求:  21  个月(2017年4月-2019年12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竣)工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经省交通厅批准规划内的衡阳市12个县市区的5181个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建设规模约403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衡阳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范围及工程技术标准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31日)至少交(竣)工过一个单个合同额 1亿元及以上、长度 20km 公里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包含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业绩,以湖南省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4 拟任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公路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总工(1名)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安B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六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且无在建工程。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利益相关企业不能同时报名参与招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10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携带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3 月9 日至2018年 3月 15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衡阳市高新区汇景花园2栋1单元1805室

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件(建造师证、交安B证、职称证)、项目总工相关证件(职称证、交安B证);⑥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类似业绩网上截图;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纳证明;⑧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证明;⑩省外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证明或入湘施工登记证。递交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联系电话:0734-820397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8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4-82990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2栋1单元1805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77336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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